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

《证券市场红周刊》最新头条策划:不公的红利税

《证券市场红周刊》最新头条策划:不公的红利税 www.hexun.com 来源: 证券市场红周刊

作者:飞雪漫天  编者按: 
 上市公司分红要扣20%红利税,这是个人投资者人人皆知的事情。但或许我们不知道,同样投资A股的机构投资者分红却不扣税,B股和H股的所有持有人同样享受红利税减免优惠。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,当上市公司分红成为再融资的必要条件时,管理层的“保护”措施带给个人投资者的却是更多的“损失”。  曾在2003年以一篇网络长文《七问长安》,掀起市场巨大波澜的作者飞雪漫天,沉寂两年之后,以其一贯严谨的态度研究了红利税的影响:理论与实证分析均表明,在存在红利税的政策环境下,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越高,个人投资者的隐性亏损就越大,强制分红政策出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,而实际的政策效果却适得其反。  香港市场免交红利税,美国市场2003年取消股息所得税,喜欢与国际接轨的中国股市,在“保护个人投资者”的具体措施上,是否也该与国际接轨?  
·上篇·  揪心的红利税  在目前中国股市上,只有A股的个人持有者也就是所谓的“股民”和基金交纳红利所得税。  2005年1月5日,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文,对证券公司、证券交易所等从4个环节减征资本市场营业税。1.月23日,财政部发文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2‰调整为1‰。但至今,与投资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红利税,却迟迟不见减免动作。  目前社会公众投资股市的税收只涉及印花税和红利税。由于印花税已连续经过多次降低,且印花税针对交易行为征税,因此无论是降税空间还是降税的市场效应都不会太大。而现行红利税税率为20%,减免红利税,投资人实际的现金红利收入将会显著增加。  股票红利税究竟是什么税?何以减免竟如此难产? 
 一、只有个人投资者缴纳红利税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,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、股票、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、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需按20%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因此,红利所得税在本质上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,其纳税主体为取得红利收入的个人。  而依据会计核算原则,企业法人投资股票的红利所得直接冲减投资成本(短期投资),无须交纳红利所得税,因此机构投资者不属于红利所得税的纳税主体,原则上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  根据有关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公告,实际执行情况也确实如此。如中石化200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(2004年9月15日)称:“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.04元。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,按20%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,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.032元;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,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.04元。” 
 由此,我们不难看出,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无须交纳红利所得税。但机构投资者如果以个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投资,则需缴纳红利所得税。  前几年市场上庄股横行,一些庄家为了满足坐庄需要,假借个人名义开立大量账户,因此,理论上来说,历年来庄家们可能也为红利所得税做了不少贡献。  但实际上,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而言,有这样一条规定: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、红利收入,债券的利息收入、储蓄存款利息收入,由上市公司、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%的个人所得税;对投资者(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)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,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。由此我们不难看出,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基金,实际上在取得上市公司分红时,也要被扣除20%的“个人所得税”。  但我们知道,为了鼓励外商投资,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。据此,B股和H股的持有人可享受免缴红利所得税优惠。 
 综上所述,在目前中国股市上,只有A股的个人持有者也就是所谓的“股民”和基金交纳红利所得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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